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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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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0: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吸纳优秀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项目官员若干名,主要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及孔子学院相关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具体岗位包括:

  孔子学院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稽核、预决算管理、会计、外派教师选拔培训、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管理、汉语桥中文比赛策划管理、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员管理、记者、编辑、综合信息管理等。

  二、任职要求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思想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外语、管理、财会、对外汉语、翻译、新闻传媒、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非应届毕业生1年以上工作经验,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5.外语水平至少达到六级以上,具有较强听说读写译能力,能作为工作语言熟练使用。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履职能力。

  7.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8.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4月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官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注册并报名:http://zp.hanban.org/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按照任职条件要求,我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将电话通知。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外语口试、心理测试及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知识面、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等。

  (1)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人员不足相应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为招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3.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4.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及函调等方式考察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5.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国家汉办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3.应聘人员请访问招聘网址:http://zp.hanban.org/

  4.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网址:http://www.hanban.org/

  5.本公告由国家汉办人事处负责解释。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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