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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郭安胤

贵州郭氏兄弟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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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8:此外,案发现场的视频显示,死者郭永华右手还攥着没有来得及戴的白色线手套。(手套还攥在手中,如何去抢张磊的枪?紧握的拳头怎么抢枪?抢枪不要松开手掌吗?难道郭永华有吸星******?既可握住手套又可张开手掌?)
  
   9:另外一名目击者告诉当地电视台记者:当时警察一支手拿着枪,一支手抓住了郭永华的头发喊他跪下,后来就看见警察对着郭永华脚下打了一枪,当时地上都打出了火花,随后警察就对着他的头部又打了一枪,才把他打死的。(这名证人的证词理应有录像在案,那么所谓的攻击和抓扯绝对不存在,毕竟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做伪证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10:在案发现场附近开店的小刘:“当时我正出店门去银行打款,一出门被现场惊呆了。”他看到便衣警察张磊左手指着郭永华,右手正在掏手枪,嘴里高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句话的声音特别大。随后听到对方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而后看到王道胜用电警棍将其郭永法击倒。(电警棍电压有多少?击倒在地还能袭警?还能抢夺张磊的枪支?)小刘还证明说,现场绝对没有发生打架,“两人连手都没有拉起”。
  
   11:目击者说,“当时没有子弹了,如果有子弹,他(陈祥荣)也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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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在相关的新闻报道中,现场目击者一再表明双方根本没有拉扯,而是张磊与王道胜的绝对权势占了上风,但缘何安顺官方从最初的袭警夺枪让步到攻击抓扯,这一用词的变化,缘何安顺官方不能公布证人证词,表明这个攻击与抓扯的过程到底是怎么样的?而是一味的在文字上做游戏?而在这之后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这句话,完全是屁话,既然没有证据表明是攻击与抓扯,还存在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一说嘛。这根本就是张磊在滥杀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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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在安顺官方的通报中,称张磊只打了四枪,安顺市公安局梁姓副局长坚称,事发时民警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而尸检结果出来,共计五枪,其中郭永志身上中两枪,这个时候,这位梁副局长的坚称是为了什么?很简单,为张磊开脱罪责!因为在连开两枪的嫌疑之下,倘若死者郭永志真的身中两弹,那么本案涉案民警可能构成假想防卫,依法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而不得不提的是,就在1月13日安顺警方官方通报以后,坡贡镇政府缘何要借款70万给两家死者家属私了呢?既然是暴力袭警,就已经触成犯罪,那警察对于抢夺枪支的罪犯有权击毙而无需任何赔偿!而且在此事件中,坡贡镇政府向县财政借款70万,根据镇政府书记罗兴平讲,之所以付给死者家属70万元,是根据县上“尽快安葬尸体”的要求,坡贡镇每年财政收入大约在20多万元,补偿款由镇上向县财政借款支付。这种县上的做法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也就是说郭家两兄弟死的冤!其间要尽快安葬,存在着太多的问题!里面有不可告人的真相在其间,只希望入土化安之后,此事就做一了解了!
  
  
    此事件已经渐趋清晰,从官方的第一次通报,到如今的公-安-部督察员的介入之后,用词方面起了明显变化,只是所谓的死者酒精含量来得有点路数,不过,这可不是交通肇事呢,酒精含量同该案没有必然联系,因为他们是受害方,而不是施暴方!如果不出所料,很可能这其间的酒精含量成为张磊开枪杀人的合理理由!
  
  
    (本文证人证词均引用于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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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部调查贵州民警开枪打死两村民案 张磊照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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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仅有三个民警贵州关岭自治县坡贡派镇派出所,最大的领导是两年前调到该所任副所长的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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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1月12日,贵州关岭自治县坡贡派镇,赶场买东西的尧上村吊井组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当场击毙。

  案件发生后的19个小时,安顺市政府迅速召开了一个没有任何案件细节的新闻发布会称,郭永志和郭永华因打架袭警并抢枪被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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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多名目击者的言辞与官方的击毙村民原因截然相反;由于“被杀还背黑锅”,原本与官方达成协议的死者家属情绪十分不稳定。对于案件中的众多疑点,当地警方人士称,仍在调查。为郭家实施法律援助的律师徐建国说:“既然现场勘查和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那么同时对媒体公布死者‘抢夺民警配枪’就有失公允”。陕西资深律师张冬生表示,如死者家属陈述的郭永志身中两枪属实,就存在警方滥用***的可能。

  14日,年财政收入仅20多万元的坡贡镇政府与死者家属签《补偿协议》,补偿70万元。同时,***部派员抵达贵州,介入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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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而在案发后的第一现场当地众多人围观,民众纷纷询问目击者:(死者)是不是同警察打架?“没有打架!绝对没有打架!他们的手都没有接触到!”目击者回答得斩钉截铁。

  此外,案发现场的视频显示,死者郭永华右手还攥着没有来得及戴的白色线手套。

  4枪还是5枪?

  官方的新闻通稿中,没有对张磊开了几枪的介绍。目击者说是开了5枪,第一枪冲天,第二枪打在地下,第三枪打死郭永华,第四枪和第五枪打死郭永志。

  但关岭自治县***局梁副局长坚称,事发时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继续“抓扯”,张磊其后两枪分别射中郭永华和郭永志。对于郭永志身中两枪,梁说“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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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15日上午11点,记者竟拨通了张磊的手机,“张所长吗,我这里有事,要报警。”张磊回答说,“我现在已调离坡贡镇,你打派出所电话。”并随口说出了电话号码。

  在一人造成两起命案后,官方对张磊的如此调查确实令人费解。

  为何动用***?

  案发当晚,当地政府曾调集两车***和七八辆小车的警方人员堵在前往坡贡镇的收费站路口的路上。

  ***部部长孟建柱曾在贵州瓮安事件后指出,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

  死者家属郭永文称,在赔偿款的谈判上,之所以从75万降到35万,原因在于他们发现在镇路口有大批警力,担心被强行抢走尸体。

  媒体记者说,他在案发后第二日前去现场的路上,遇到了上述包括***在内的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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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镇政府为什么赔款?

  两份盖有坡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补偿协议》显示,张磊在坡贡街上持枪打死村民郭永华、郭永志,协议一次性赔偿两名死者各35万元,前提是给3万元安葬费,其余32万要在17日将死者安葬之后才给。官方签字人是坡贡镇镇长吴昕,在场见证人中有坡贡镇党委***罗兴平的签字。

  坡贡镇党委***罗兴平16日告诉记者,根据县政府尽快安葬尸体的要求,镇里向县财政借款70万元作为赔偿款。

  按照有关规定,***机关的赔偿费用应由***机关出面赔偿,但在该事件中,当地政府越俎代庖的行为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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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当事双方在13日清晨6时,从每个死者75万的价码谈到每个死者35万的赔偿额后,上午11点,官方就召开新闻发布会盖棺定论:死者是袭警抢枪被击毙,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而在当晚,死者家属听到死亡原因后,异常愤怒,他们认为,死者是清白的,不能让死者背黑锅。

  原本打算17日18日两天安葬死者的计划也被官方的定论打破,家属要求,当地政府公开赔礼道歉,查清事实真相,否则将抬棺鸣冤。

  连毙两人合法吗?

  在我国,除军人和特殊保安以外,警察是唯一合法持有***的群体,警察使用***时有严格的限制。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一)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部《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在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及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

  有资深律师指出,如果郭永志身中两枪属实,当事警察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综合华商报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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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部调查贵州民警枪杀村民案!!存7大疑点



14日,***部派员抵达贵州调查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坡贡派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12日在街头打死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案,目前***部专家已经抵达现场。
 


这个仅有三个民警的贡派镇派出所,最大的领导两年前调到该所任副所长张磊。

对于案件中的众多疑点,当地警方人士称,仍在调查。记者15日在该所看到,有多名民警在现场。

记者15日联系了安顺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马主任,但对方坚决不承认其是马主任,并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据相关渠道消息,当地政府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的通稿由警方提供,但对纷至沓来的众多质疑,当地政府对警方的不细致大为恼火,已要求警方提供更加确切的信息,准备在打算召开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对媒体使用。

据了解,由于该案疑点重重,北京的律师决定为死者家属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督促当地政府查明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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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副所长开枪细节回放

1月12日,贵州关岭自治县坡贡派镇,赶场买东西的尧上村吊井组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当场击毙。

案件发生后的19个小时,安顺市政府迅速召开了一个没有任何案件细节的新闻发布会称,郭永忠和郭永华因打架袭警并抢枪被击毙。

但多名目击者的言辞与官方的击毙村民原因截然相反;由于“被杀还背黑锅”,原本与官方达成协议的死者家属情绪十分不稳定。

14日,***部介入该起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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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跪倒,否则毙了你!

身着便装的贡派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和穿警察制服的协勤王道胜,出现在了街头的双方“打架”现场。

这距离双方发生争执开始的时间仅有几分钟。

张磊要求双方到派出所去解决问题,郭永文回忆说:“郭永华不愿意去,我上前去拉郭永华,结果我被王道胜一把推倒在地。”

另外一名目击者告诉当地电视台记者:当时警察一支手拿着枪,一支手抓住了郭永华的头发喊他跪下,后来就看见警察对着郭永华脚下打了一枪,当时地上都打出了火花,随后警察就对着他的头部又打了一枪,才把他打死的。

在案发现场附近开店的小刘告诉记者,“当时我正出店门去银行打款,一出门被现场惊呆了。”他看到便衣警察张磊左手指着郭永华,右手正在掏手枪,嘴里高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句话的声音特别大。随后听到对方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

此时,协勤王道胜突然用电棍将郭永华电击倒地。穿便衣的张磊也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各开了一枪,地上都蹦出了火花,接着便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

郭永华中弹的部位是左眼下方,这足以一枪致命,从枪口流出的血至少有1米多长,50厘米宽。身着藏蓝色上衣,脚穿解放鞋的郭永华直挺挺的躺在潮湿的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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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死又补了一枪

目睹郭永华倒地之后,堂弟郭永志对开枪的张磊说,你们是执法机关,不应该开枪。

“我家兄弟说着话就走过来拉着警察(张磊),张所长又砰的一枪朝着郭永志的肚子(左腿胯部)开枪,当时就了。”郭永文说。

另外一名目击者证实,郭永志看到郭永华被打死后就过来找警察评理,开枪警察又打了他一枪。

但之后发生的事情更加离奇。

中枪后,郭永志向路边不足一米的电线杆方向爬,边爬边说,哎呀,你们执法机关不能乱开枪啊。快带我去抢救……

赶场的张丽在现场对张磊说,这个(郭永志)还有抢救机会,我们大家抢救,领导你们不要打了。

张磊则用枪指着张丽说,你要搬尸体我们一枪把你打了。

张丽吓的哭起来了。

随后,“警察说,恩,那狗日的还不死啊,砰的一声又补了一枪。”郭永文说,这一枪从郭永志的后脑勺打入。而接下来,代家人用砖头拍在了郭永华的头部,给死者头部留下了一条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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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村民:警察拿枪抵着我

中枪毙命的郭永志趴在地上,按照当地风俗,很忌讳尸体趴在地上,于是哥哥郭永文试图去翻郭永志的尸体,却被张磊用枪抵住了头部。

与郭永志一起赶场的邻县人陈祥荣向记者证实:我是背一个背篓买了东西准备回家,“派出所这个警察(张磊)就拿枪抵着我,然后给我扣了一枪。(枪怎么没有打响)我就搞不清楚。”

目击者说,“当时没有子弹了,如果有子弹,他(陈祥荣)也就没有了。”

多位目击者称,事发后,张磊朝着围观群众挥了挥手,留下“大家都看着的,到时帮我作证。”这句话后离开了现场。

消息人士称,张磊回去后,直到县局来人,这段时间一直处于失控状态,而且张的手枪里还有三颗子弹。但该消息没有得到官方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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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我担心涉事警察张磊自杀或"被自杀"?
2010-01-19 11:01   金羊网  网友评论 条,点击查看

作者:毕文章

近些天,贵州省安顺市一名警察开枪打死两名村民的事情,在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当初我就怀疑那个警察是故意杀人,可是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进行评论。现在,种种迹象表明我的判断是非常正确的,作为一名党员我还能沉默下去吗?

昨日,安顺市公安局通过新华网透露,根据尸检报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击中死者郭永华的子弹从其头部左下眼睑处射入,右侧枕后部射出。(1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安顺市公安局的通报无疑就是欲盖弥彰,注定就是在为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脱罪行。警方既然公布了死者中枪的情况,也公布了死者生前曾经喝了酒,那么,为什么不公布张磊开枪打死死者的距离呢?此前媒体曾经报道过张磊是在击伤郭永志以后,用枪顶在他的后脑再开一枪打死了他。法医肯定会轻而易举地弄清楚这样简单的问题,警方不肯公布结果自然是害怕人们知道真相。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如今都是什么年代了?官方想靠耍小聪明来瞒天过海,愚弄群众,注定就是搬起石头砸了脚——自作自受,“周老虎”、“躲猫猫”等事件最终被揭穿骗局就是最好的例证。

安顺市公安局说张磊是因为“经验不足”才发生这样的事情云云。种说法简直就是母鸡屁股拴绳——扯淡(蛋),这和经验有什么劳什子关系呢?在我看来,张磊简直就是“故意杀人”。村民之间发生争吵、撕扯,并没有出现械斗的场面,警察去拉开就可以啦,即便是拉不开,也没有必要开枪杀人吧?可是,张磊他们是怎么做的呢?协勤王道胜突然拿出电棍将郭永华击倒在地。张磊则拔出手枪,朝着天空和地面开了两枪,然后直接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开了一枪,当时他并未死亡,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这个人还可以医,赶紧送医院。”有村民大声呼喊,张磊用枪指着上前查看的村民说,“谁敢把他送到医院,我就把谁崩了。”(1月15日《南方都市报》)呜呼哀哉,这还是人民警察吗?简直比十恶不赦的歹徒还凶残哪。

我现在根本就不担心本案不能得到公正的处理,因为公安部已经派出的一名警务督察人员已经抵达安顺,全程监督案件的调查。我现在担忧的是当事人张磊的生命安全,怕他自杀或者是“被自杀”。因此,我郑重建议上级警方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他进行全天候的“保护”,免得他也像乌小青一样用裤腰绳吊死。但愿我的担心是杞人忧天,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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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忍见"临场经验不足"再次侮辱民智
2010-01-19 10:21   南方报网  网友评论 3 条,点击查看

作者:李妍

五枪拍案惊奇!在经历了贵州关岭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四枪之论,到尸检后正式确定为警察张磊发射五枪之后,权力话语开始隐晦地转舵。

对于1月12日,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一案。警方称,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问题,没能很好掌控住局面。在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又称官方调查了51人次,证实当时死者郭永志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抢夺张磊的枪支。发言人还重申,死者遗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而张磊的酒精含量为零。

四枪还是五枪?这曾是争论的焦点。因为这决定着在警察枪击村民事件中,是否存在滥用枪支致死的主观故意性。如今尸检结果公布,五枪之说被证实:现场共发射五颗子弹,两枪示警,三枪击中两名死者。死者郭永志身中两枪,其中一颗子弹从头部射入。这足以证实,张磊对同一人连发两枪,一枪直指要害。

在这起普通的村民纠纷事件中,出警解决事端的警察荷枪实弹,三枪击毙两名村民,无论是否故意,实际都抛出了一个问题,当事村民难道已经到了其罪当诛的地步?暴力抢枪袭警,这是枪击事件之后,当地政府迅速做出的结论。尽管该结论中蕴含着村民野蛮施暴的逻辑,与民间所称的“赤手空拳、手中无凶器”相去甚远。但也可以想象,当手无寸铁的村民遇上荷枪实弹的警察,究竟谁拥有更暴力的底气。更何况即使是警民推搡拉扯乃至出现暴力冲突,村民也罪不至死,警方何以拔枪相向,一副欲除之而后快的公权戾气?如今两人已逝,唯有身上残存的弹孔,可以回答我们这个有关谁更暴力的问题。

或也正是意识到尸检结果无法支撑暴力袭警之说,公权一方开始微妙地转向。对张磊的射杀行为,警方改称其“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却一语避开是否滥用枪支故意致死等核心问题。在最近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又不断重申:死者遗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而张磊的酒精含量为零。这似乎又在强调死者抢枪、暴力袭警的主观故意性。而对于现在的定性是否仍然为暴力袭警、调查是立案调查还是内部纪律调查,是否一枪未死另补一枪等提问,发言人均三缄其口、讳莫如深。

摆在尸体上血肉模糊的弹孔证实了整个射杀的过程,但对是否一枪击中腿部,然后再一枪致命的提问,官方依然表示“不存在这种说法”;警方对村民的射杀,无论开了多少枪,击毙多少人,也可以被称作“临场处置经验不足”,甚至还以酒精含量为依据,委婉地告诉公众,死者存在暴力袭警的可能。这其中对公权责任的避重就轻,以及刻意选择性地寻找证据自证无罪的行为表露无疑——这样的权力行使路径公众却又何其熟悉——在此前的临时性****************案,躲猫猫事件,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公权无不以这样自说自话的表演,在公众面前玩着欲盖弥彰的拙劣伎俩。

不讳言公权丑闻,直陈政府之失,这样的期望不知在此类公共事件中被提了多少次;引入第三方调查,或者更高层级的介入,这样的话也不知在类似事件中说了多少遍。无奈,公权力的行使却似乎总爱走那些怀揣侥幸、欺侮民智的老路。真不忍再见这样的“临场经验不足”又步公权避责的套路,真不忍再见公权在民众的质疑声中兜兜转转,摔得鼻青脸肿方才如梦初醒般回归真相的老路。

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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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警察枪杀村民案,一起现实版“三枪拍案惊奇”
2010-01-19 10:21   新闻晨报  网友评论 6 条,点击查看

作者:王 琳

发生在贵州关岭的一起“三枪拍案”成了今年第一例影响性案件。一周前,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出警中连开五枪,其中的三枪致两村民死亡。当地政府的首次新闻发布会备受公众质疑,由此所引发的舆情震荡持续至今。

1月18日上午,安顺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带来了有关这一案件的最新情况通报。据称官方调查了51人次,证实当时死者郭永志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抢夺张磊的枪支,在此过程中,被张磊的子弹击中死亡。而对记者的一些提问,如现在的定性是否仍为暴力袭警,最新的调查是立案调查还是内部纪律调查,是否一枪未死另补射一枪等,发言人均表示在调查当中,需要再研究决定。

从发布会上警方与记者互动的混乱场面及随后的网络反响来看,当地政府的这次新闻发布堪称完败。不管何种新闻发布,事实都是第一位的。然而我们在关岭 “三枪拍案”事件中,却至今看不到明晰的事实。既然警方以“调查了51人次”来证实死者有抢枪行为,为何不能坐实“袭警”之说?既然是死者“袭警”,为何当地镇政府要对死者家属给予巨额“补偿”?此前由安顺市公安局披露的尸检报告显示,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这两枪击中同一人,自然有先后之别,后一枪如果不是“补射”又是什么?

对于张磊所开“三枪”的司法定性,不是当下就能给出最后结论的。若张涉嫌犯罪,还需经检察机关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必经程序,及至法院依法认定,方会有裁判结果。但张磊开了几枪,目击证人是如何描述,当事人又是如何辩解以及公安机关启动的是何种调查等等,却是完全用不着“研究决定”就可向公众披露。是违纪调查还是犯罪调查,当地检察机关是否介入,这些信息更应及时发布。

从新闻发布的有效性上讲,要平息舆论质疑,必须回到对事实真相的尊重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严处上来。试图用谎言来掩饰真相,永远不会成功。在这个WEB3.0时代,官民互动、信息交流加速,一个谎言出笼后,说谎者就不得不编织更多的谎言来圆前面的谎。且不说这令人惊奇的“三枪拍案”还有诸多悬疑未解,那些业已被揭开的谎言,已使当地政府部门失去了公信力。如在尸检报告公开前,关岭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就坚称张磊只发射了4发子弹。尸检报告已然推翻了这一信誓旦旦。18日的发布会却还是沿袭着为当事警察推脱责任的说辞。如发言人声称死者是“被张磊的子弹击中死亡”。言下之意,张磊的子弹本意并非是要击中死者,而是死者撞上了张磊的子弹。自“被自杀”、“被就业”等“被”字句风行以来,官员们对“被”动语态的运用简直可用炉火纯青来形容。但这明显有违常识的“被”动行为又将如何来自圆其说呢?这可真是一道大难题,或许这才是需要有关部门“再研究决定”的吧!

事实披露是不需研究的,只要当地政府官员能够尊重客观事实。舆论大哗也是可以平息的,只要当地政府不护短、不避讳,开诚布公,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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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沈彬

18日新闻发布会非但没有使案情水落石出,反而让案情更扑朔迷离、疑窦丛生了。因为此番警方的调查通报,颇有张磊的辩护律师的口吻,而丧失了调查方应有的中立、公正立场。

针对贵州关岭县警察张磊开枪致两村民死亡一案,安顺市政府方面称:因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但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但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1月18日安顺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岭“1·12”事件阶段调查结果。

笔者以为,18日新闻发布会非但没有使案情水落石出,反而让案情更扑朔迷离、疑窦丛生了。因为此番警方的调查通报,颇有张磊的辩护律师的口吻,而丧失了调查方应有的中立、公正立场。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把能说清楚的,都说清楚”,现在的通报中大约算是“把对警方有利的,都说清楚”,把那些对张磊不利的,特别是一些严重影响事件定性的情节淡化了。

官方通报称:死者郭永志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抢夺张磊的枪支,在此过程中,被张磊的子弹击中死亡。“经初步调查鉴定,以下事实也基本确定”:一是张磊是接到报警之后赶到的现场,二是死者生前都喝过酒。

首先,坦率地说,上述两点“确定”与案情定性的关系不大。本案的关键甚至不是警方执法不妥,而是张磊是否涉嫌故意杀人。且不提之前是否“抢枪”,是否处置不当,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说明什么?

在尸检前,县公安局梁姓副局长坚决否认死者中有人身中两枪,但现在尸检报告显示:郭永志身上“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即大腿中枪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之下,张磊又在其太阳穴补了一枪,这明显涉嫌故意杀人。梁副局长当做何解释?应被认为是“护犊子”呢,还是发布严重不负责任的言论?

另据报道,面对记者“先被打伤大腿还是先被打中头部击毙”的问题,发言官员既不承认先打中腿部,也坚决否认先打中头部;但其同时表示,张磊确实对其开了两枪。

其次,据媒体报道的目击者证言,张磊朝郭永志开了一枪之后,又顶着他的脑袋再开一枪,如果是顶着头部的近距离射杀,死者皮肤应该受到灼伤,尸检报告也应该有判断射击距离这项“常规项目”,为什么没有公布呢?

此次发布会上官方不愿意回答的问题,还有很多:如是否定性为暴力袭警?最新的调查是立案调查,还是内部调查?……发言人均表示在调查当中,“需要再研究决定”。

再次,谁有权公布案情真相?按此前通告,相关领导已成立领导小组,当事警察被停职调查,检察机关也正介入,还有公安部督察。但早在调查启动前,警方就先声夺人提出“袭警”“抢枪”,而备受舆论质疑。开枪的警察是关岭县的警察,其开枪时正是代表县公安机关履行公务,按《刑事诉讼法》以及一般法理,安顺警方就是当事人,应该回避。如此“自查自纠”,让公众很不放心。

此前媒体已经报道过多名目击者的证言,表明有可能是警察开枪杀人,他甚至不允许别人将死者送医。这些证言有没有被采纳?有没有体现在通报里?我们甚至更加担心,警方如此这般的“立场”会不会严重“影响”目击者的证言。

政府对公共事件展开调查、发布通报,是为了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也是重拾公信的平台。所以政府调查应有起码的公信,而不能让人觉得像份“辩护词”,不能用政府的公信为个别警察涉嫌的违法行为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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