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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兴利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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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17: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网讯 日前, 剑阁县法院党组成员、开封法庭庭长、“背篼”法官郭兴利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郭兴利扎根基层人民法庭25年,始终坚守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最前沿。为方便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他用竹背篼背着国徽和卷宗,翻山越岭、走村入户巡回办案,足迹遍布辖区15个乡镇169个村,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背篼法官”。他播种公平正义,畅通群众诉求,坚持公正办案,总结出“四心三把握、两书一联动”和案件回访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让当事人怀着怨气而来,带着满意而走。25年来,郭兴利办理案件2700余件,无一改判、无一信访。他利用下乡办案的机会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在当地形成了良好的守法氛围,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信访事件。他坚守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清白做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不为自己和亲朋谋取私利,以坦荡的胸怀、清廉的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尊敬。曾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全国十大正义人物、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四川省先进工作者、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并被确定为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大先进典型。

郭兴利扎根基层,始终牢记人民法官的责任和使命,忠诚履行职责,事迹突出,精神感人,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干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秀典范。其先进事迹得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四川日报、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中国长安网等各级各类媒体广泛报道,并得到省委书记王东明、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省法院王海萍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

郭兴利表示,“全国先进工作者”是党中央、国务院给予自己的最高荣誉,既是对自己的激励也是鞭策。他一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并以此为起点,勤奋工作,在依法治国的路上永往之前,把法治的阳光撒向千家万户!(林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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