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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涣散到整合:国家、地方及宗族之内 ——以黄冈县郭氏宗族的形成与发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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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 21: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涣散到整合:国家、地方及宗族之内
——以黄冈县郭氏宗族的形成与发展为例

徐斌(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本文以宗谱为线索,从 1)国家政策、地方经济的变化与宗族间的关系;2)宗族内部的权威;以及 3)宗族边界的调整等三个方面探讨了明清时期黄冈郭氏宗族的组织化过程。本文指出:由于“权威的地方性”,处于地方支配地位的不仅包括士绅,更有着其他拥有财势而又敢于任事的各种力量,他们同左右着地方社会的运作;通过历次的修谱,宗族的边界得以不断的调整,血缘关系已不再是界定宗族的唯一条件了,某种特殊时候,在利益的驱动下,血缘关系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此,考察宗族发展的历程,显然不能忽视利益因素的巨大影响力。 关键词:宗族  湖北  社会组织
中图分类号:K        文献标识码:A

   作为传统社会重要民间组织形式之一的宗族,历来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研究成果斐然①。相对于早期主要关注宗族的结构及其功能,近来的研究则开始将宗族“视为特定时空的文化创造,甚至是一个过程,以揭示亲属关系只是社会建构的一种表现或表述形式”②国内学者如刘志伟、郑振满,国外学者如科大卫、宋怡明等人在此方面均做出了极富成效的努力③,这些成果为我们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由于以上学者多将视线集中于华南地区,笔者拟从位于长江中游的黄冈县郭氏宗族的个案出发,通过考察郭氏宗族在明清时期组织化过程之中,有关国家政策、地方经济的变化与宗族间的关系、以及宗族内部各种力量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以期加深对本地区宗族的认识。

一、 黄冈郭氏宗族发展历程:宗谱、公产及祠堂
   郭氏宗族聚居于今天的武汉市新洲区凤凰、三店地区,处于长江支流的举水冲积平原之上,明清时期属黄州府黄冈县管辖。根据《郭氏宗谱》记载④,郭氏始迁祖云甫公原籍江西饶州府余干县枣树林大塘郭,始迁云梦县,明洪武初年与昆弟虚甫、明甫二人又奉调入黄。其中,郭云甫家于黄冈庶安乡,其弟明甫生子二,曰希秀、希祖,希秀居黄冈石屋山区,希祖居麻城歧亭西乡;虚甫生子希乐,转迁至河南光山郭乐河。
    郭云甫落居之后,生希泰、希诚二子。希泰居举水支流扬叉河之西,在黄冈乐四图立户曰郭成,演化为郭氏成分;希诚居扬叉河东,在黄冈砂二图立户曰郭玉,由之演化为郭氏玉分。①希泰生五子,依次为:彦忠、彦良、彦恕、彦恭、彦文,其中彦忠、彦良从军在外,彦恕一传而止。万历年间,留居本地的成分后裔又以彦恭、彦文为支祖,“申请县册,将我成分分而两之”,列为成一、成二两支。
   云甫七世孙,属于成二支系的郭庆于正德二年(1507)中举,成为了本族第一位具有高级功名的族人。郭庆,字善甫,从著名学者王守仁治学,县志称其“闻王守仁讲学,徒步往从之三年,得其说。正德丁卯(1507)举于乡,授清平知县,以廉称,勤于抚字,捐俸给贫民牛种。在官五年,乞休,民为立祠祀之。家居俭约,遇荒,赡亲邻困乏,为人质直,好吟,著述甚多,然不自收缉,后尽散失。卒祀乡贤。”②耿定向称其“为举人时,从文成王先生(即王守仁)游最久,文成念其笃实,常延为馆师,其所提训者甚悉,具录文成集中。北归,则以其闻诸文成者,接引里中生,因而兴起者甚伙,不具述。里有郡庠彦吴君,名良吉,字仲修者,故笃孝人也,性质,视善甫尤英敏。”③从上面的表述来看,郭庆的成就主要在为学、为官及为师等方面,这些活动,尤其是他在地方上的讲学,无疑增强了族人的荣誉感,而且扩大了郭氏在当地的影响,这就为郭氏宗族的进一步整合,提供了理念及社会地位上的前提性基础。然而,似乎出于个人原因,他在整合宗族的努力中,作用并不明显,仅限于“遇荒,赡亲邻困乏”之类。
   郭庆的师承及理学上的成就不仅为他本人赢得了声誉,为郭氏赢得了“理学世家”的美名,同时,更激励着郭氏后人进行宗族组织化建设的努力。庆之孙郭知易,又于万历已卯(1579)中举,授中江知县,县志称:“治才明敏,有廉平声,擢工部主事。时方建两宫,御史议签人夫运石,如嘉靖故事。知易上议造车法,所费视旧仅十六之一,官储无损而民不扰,其干济类如此。迁员外郎。告归,囊无余物。耿定向称其世济清白云。”④可见其甚有干才。归乡之后,郭知易几乎凭一己之力修纂宗谱,其命次男郭世宏“采各分祷祀之章,详各家称谓之制……逐核其名,递详其分,耳目严明,世系昭信”,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修成。他在为宗谱所作的序言阐明了修谱的目的:余先世始于饶郡枣林园。国初,云甫祖徙于黄之古亭南居焉,生希泰、希诚。希泰而下,相衍二分,户名成一、成二。世世八传,蔓延楚蔡间者,皆其枝叶也。生齿日繁,惜未有谱,死几以世远而湮,生几以人盛而涣,……抑又甚者,分干上下,派窜亲疏,莫可相诘。即余年八袤,于祖先世已不能悉记,况后起者曷能辨轻重等列乎? 简言之,就是为了明尊卑、辨世系。为此,郭知易还拟定从十二代开始,以“正宗维言在;存厚启嗣云;可继如山裕;应试尚主廷”等二十字作为族人辈派之名。但是这部凭一己之力修纂的宗谱并没有付梓印刷,以使族人广知,而是以墨谱的形式藏于私人之手,秘而不宣。从内容来看,宗谱将世系编至第十一代,因为第十、十一代对郭知易而言属子孙辈,其记载并不详尽,而且谱系的范围也仅限于郭氏成分。然而,他的努力毕竟使这个尚处于涣散状态下的血缘群体迈出了制度化的第一步。
    入清之后,郭知易的四世孙宗松在康熙三十七年(1698)无意中得到墨谱,发现“谱中世代未接,且间有长者列于后,幼者列于前者”,而且谱稿经历了明末清初的战火,所存仅十之一二,“爰携谱反馆,为之驳正世代,序次长幼,且将遗者依次增补其名,以俟稽考,鱼鲁者悉行改正,勿致子孙之疑,未列者循序插入,不失人宗祖,而又多存素质,期下四五辈,层次渐入,然后刊刻以垂后世,俾后人明如指掌。”知易的另一位四世孙宗源已随父辈迁居于还和乡,去祖地百余里,亦于康熙六十年(1721)在宗松处得见墨谱,于是倡议各支“各依旧谱抄写一簿,再随所得见闻者而增书之,则止尽数日之勤,而可获百千年之益”,然而,族人对此似乎反映冷淡。乾隆三年,宗源之子郭维本中举,“因亲老,兄弟早卒,不赴任”①,因此,宗源将旧谱各分第九代逐一抄出,命“维本持向祖地,请诸伯叔兄弟侄,不吝循序开载,各书本支一稿,付我誊录入谱,再俟得时以镌”。宗源及维本的努力引起了部分族人,尤其是同属于成二支系族人的共鸣,维昌即言:“庆公以理学著于楚黄,庆公之孙墨渠公叙谱,垂为二十字派行,而宗风为之大振,不幸遭于兵火,世远人湮,虽有遗稿,藏于二三诗礼之家,卒未昭示合族,至子孙犹有不识祖先之讳者,可乎哉?由明而清,犹未刊刻,因维本兄先生尝语及族尊,昌于斯共疚然焉”,因而维昌也加入到修谱的行列之中。但是总体而言,效果仍不甚明显。直至乾隆十七年(1752),年已七十的宗源仍未停止努力。
   接下来致力于宗族整合之人,就是郭云甫的第十四代孙,属于成一分支系的郭维显。郭维显(1726-1801),字峻德,号石涧夫,年及弱冠就到省城做吏员,从宗谱中进士王廷鸿为其所作的传记来看,他深受上司赏识,其吏员生涯可谓十分成功。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已六十七岁的维显召集郭氏成一、二分及玉分户众筹划修建祠堂,并得到族人的响应。因考虑到“宗庙香灯无所出,看祠之人无所资”,维显捐献了数十亩其父祖辈遗留的洲地,入祠成为公产。作为族内的第一份公产,这块数目不小,得以“渐次开垦”的洲地为其进一步的收族活动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当控制了一定的资源之后,郭氏宗族无疑迈出了制度化建设的重要一步。筹划数年之后,祠堂于嘉庆三(1798)七月开始动工,并于嘉庆六年(1801)完工。祠成之后,又陆续有族人捐产入祠,同时,祠堂自嘉庆九年(1804)亦开始置买祭产。对于宗谱,维显亦十分重视,但相对祠堂而言,他似乎更关注成一分本支的谱牒。与修祠几乎同时,郭宗宸也于嘉庆元年(1796)修成了玉分的墨谱。至维显之孙在唐才于道光二年(1822)进行包括成分与玉分之宗谱的修纂努力,然而未等事成,在唐病故。道光四年(1824),在唐之子存恺、存怡接续其父未竟事宜,致力修谱,终于道光八年(1828)将包括成、玉二分的郭氏宗谱修成并付之刊印,成为郭氏创修之谱。在此之后,郭氏修谱与建祠等活动逐渐隆兴起来:
同治八年(1869),由存恺之孙启宇为首,年已七十的存怡主笔,在迁居四川的族人资助之下完成了第二次续修宗谱;
光绪八年(1882),八世祖丽民公之后,居于中腰塆的成一分族人建修支祠;光绪二十六年(1900),七世祖懋祖支祠建成;
光绪三十一年(1905),由厚裕等人总理,郭氏第三次续修宗谱告成;
民国二十二年(1933),由云汉、厚杰等人担任总修,郭氏第四次续修宗谱告成;
民国二十六年(1937),在厚生等人的倡导下,玉分支祠建成。

   上面以宗谱为线索,简要介绍了郭氏宗族在明清乃至民国时期的发展过程。徐扬杰曾指出:“所有的聚族而居的家族组织,都由祠堂、家谱和族田三件东西连接起来,这三者是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主要特征,也是它区别于古代家族制度的主要标志”①,依照这种观点,郭氏宗族的由涣散走向整合,经历了从明初的落居到清代中后期嘉道年间堂、宗谱、公产的陆续建成,几乎四五百年的时间。以往论者均指出,明嘉靖年间的礼仪改革极大的推动了庶民宗族的成立,如科大卫揭示了广东地区:“在明代前期,家庙式的祠堂是十分罕见的,族谱的编撰则渐趋普遍化,但这是与里甲登记联系在一起的。明中叶后,地区组织逐渐强化,家庙式的祠堂普及化,地方上的乡族组织以宗族形式来扩张”,“明嘉靖以后建家庙式的祠堂的例子,数不胜数”②。然而,据林济对光绪年间黄州地方志中人物志的粗略统计,黄冈、黄安、麻城、蕲州、广济、黄梅等州县的建祠活动共有 55 例,明中后期有 8 例,清康熙至乾隆年间有 23 例,清后期有 3例,不明时期的有 21 例,由此可见,黄冈地区建祠活动的高潮是出现在清康熙至乾隆年间。因此,郭氏宗族的个案可以说基本反映出本地区宗族发展的大致趋势,对其做深入细致的考察,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的把握本区宗族发展的脉搏,这或许是郭氏个案的意义之所在。
    以宗谱、祠堂与公产为宗族组织成立之标志,可谓十分精辟,然而,我们看到这三种标志物的建成,是有着先后的次序之分。其实,宗族的整合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往往通过了数代的努力,这些标志物才得以完成,而且在完成之后,要使其逐渐渗透到族众的日常生活中又需要一个过程。在这种动态过程中,不同的宗族又有着不同的完成途径,有的宗族祠堂或公产率先建立,然后宗谱得以修成,有的则是宗谱先修纂完毕,然后才是祠堂或公产的陆续建成,还有的宗族是支下某些房分的谱牒、祠堂与公产先建立,然后才是属于更大血缘范围的宗族。因此我们毋宁还是将之视为一个过程,将宗谱、祠堂与公产视为这一过程中的里程碑,而不是宗族组织发展完全的标志。那么,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里程碑应该就是宗族辈分字派的建立,它使得族人能够清楚的确知自己在族中的地位,明白长幼尊卑的伦常之分,而且即使是同姓的不同宗族,因为辈派不同,而可确知是否属于同族。
    另一个需要辨别的是墨谱与付梓之谱的区别。郭氏个案中,郭知易早在明代万历年间就纂修了墨谱,这当然是宗族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了,但是在收族的功效上,它与付梓之谱仍存在着极大的区别。墨谱秘而不宣,充其量也只是为以后修谱者提供了祖先谱系的记载,因此只能视其为士大夫的个人作品。付梓之谱则不同,由于使族人广知,它就拥有了对族人的某种约束力,郭氏谱规即曰:“一议中年娶妻,孕不满七月生子者,作无姓之子论,以墨涂生子二字,正名处去一郭字,方与月数满者有别;一议生子处,去一生字,留一子字,到正名去一郭字,均系来历不清之子,与墨涂无异”④,可以想见,这种规定对于普通族众的威慑力。我们可以将付梓之谱视为拥有文字权力之人对于普通民众的支配,使之服从于宗法伦理的规定而统合为一个整体,在这里,付梓之谱就不再是个人的作品,而是具有了“文字力量”的宗族整合工具了。  
  
  二、 宗族整合面相之一:国家与地方
   以宗谱为主要资料,来追述宗族发展的历程存在着相当的危险性,由于谱牒私家修纂的特性,我们很难弄清楚哪些内容反映了事实,哪些内容则是无事实的“传说”,更因为许多宗族将谱系的记载与历史上同姓的名人,甚至与上古时代的传说人物相连,从而使得这一问题更趋复杂化。刘志伟通过对位于珠江三角洲的沙湾何族的考察,分析了何族是如何重构定居之前的祖先谱系以及重构目的之所在①,在另外一篇文章中,他精辟的指出“在地域社会中各种势力争夺沙田开发权和地方控制权的明争暗斗日趋激烈时,尽可能‘培养’出祖先与士大夫传统的联系,无疑可以占据更有利的位置”②
   然而,学者们普遍相信宗谱有关始迁祖定居之后的内容相对而言,可信度更高一些。与刘志伟所论之情况相比,黄冈郭氏则未曾将本族与历史上的郭姓名人有意相连,其宗谱的系谱记载自始迁祖而始,并且这种做法得到了历次为其作序之人的赞赏,如道光七年(1827)同邑姻亲余宗道即称:“春亭兄弟(即存恺、存怡)独能脱去恒蹊,据理为断,仿古尸祝别子之义,即以云甫公为始祖,自公而上,则不复求详焉。”③但是,修谱之人毕竟离始迁祖定居之初相隔了百年的时间,因此对于定居之后的这段记载,我们仍然要从宗谱的文本出发,结合文本内容与其背后所隐藏的修纂者之意识两个方面来加以详察。宋怡明指出,亲属关系的建构及运用,是表现于国家的赋役制度及官方的宗族政策、当时的商品经济发展、以及地方社会的族群关系及权力斗争这三大范畴的互动之中的。④的确,由涣散走向整合需要跨越一条鸿沟,并非每一地区的每一个姓氏群体都能完成这一过程,如华北地区的宗族意识就不甚强烈。笔者以为,除宋怡明所指出的三大范畴的互动之外,另一个重要方面则出现于族内各种力量的调整之中。下面仍以宗谱为主要线索,通过郭氏完成这一过程的个案,来考察在本地区宗族整合过程中所体现的各种面相。
   有关国家的赋役制度及官方的宗族政策对于王朝统治下的民众生活影响,历来是学者们用力至勤的方面。明初朱元璋为使人民纳赋服役及社会控制的需要,建立了严密的户籍制度,这对于黄冈宗族的形成影响至深,林济即言“明初的报里甲形成了黄州以户为单位的血缘宗族格局,其后基本上未有变动”⑤。刘志伟在探讨广东地区“户”的性质时,更详细的指出:“在黄册里甲制度最初施行时,一般是以一个家庭为一户编入里甲并登进黄册的”,除了军户匠户等是为法例所限不得分户外,由于黄册制度的废弛,更重要的是从明中期到清初的一系列赋役改革,“明代里甲制下‘户’的衍变,表现为‘户’由代表一个家庭变为包括两个以上的家庭以致整个家族”。⑥黄冈郭氏于明初立户的情况与刘志伟所论广东之情类似,郭氏二世就是以两兄弟的单个家庭立为郭成与郭玉两户,并由此而衍化为郭氏成分与玉分两支。至万历年间郭成又分立成一与成二两户,亦当与成分人口增长,户下人丁负担过重有关。
    而郭氏的个案与林济对黄州地区宗族的研究则显示出本地较少出现“数姓合户”的情况,因此“户”更多的是在后来发展为宗族组织,因之,本地通常将宗族称为“户族” ,这与广东、福建等华南地区的情况则有所不同。至于明清时期庶民宗族的极大发展与宋明以来的宗族观念的庶民化以及明中叶嘉靖礼仪改制的关系,学者们已论述颇详,郭氏宗族能在此时期得以发展,同样基于此,无庸赘言。地方经济的发展及地域内族群间的关系为宗族组织的成立及发展提供了外部社会环境。宗族作为血缘群体,以后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以及从血缘群体走向社会组织的动力之一,主要是为了加强内部的认同感,以应付外在的压力。地方经济的发展诚然为宗族组织的成立与壮大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人地关系的紧张,生存环境的恶化似乎更利于宗族的产生,与外族的争斗则更需要通过血缘的认同来加强内在的凝聚力,这点对于郭氏亦不例外。
    明初黄冈经历了改朝换代的战乱,人烟稀少,相对而言生存压力似乎并不太大,至万历年间,知县茅瑞征仍称:“团风、阳逻堡,西北百里而遥,田多闲旷,有十亩价仅数金者”①,这或许是郭知易于万历年间收族努力未获成功的原因之一。随着本地人口的增长,生存压力的增大,人们开始与水争地,与人争地,由此,对于宗族组织的需求也逐渐迫切起来。郭氏所立的第一份公产即来自维显所捐的大段洲地,而这段“祖遗扬叉河夹洲大段,僻在徐姓近地”,正是得自于“康熙、乾隆年间,我祖成三公及叔父宗珩、宗岱叠讼各宪”②,或许维显就是因此而认识到族众团结的重要性,才致力于宗族制度化建设的。
     无独有偶,郭宗源在极力劝说族人修谱时称:尝概冈邑还、永二乡,素呼山僻,乃其间诸巨族旧有谱乘家,大约越三代一修辑,其中具载规条,屡修益加严密,此固在所当取法令,老人时兴愧慕者。近有一二微末族,人丁实繁,向未有谱,见彼巨族世次尊卑亲疏,规矩井然,自愧族众混淆,不齿于乡里长者,其族中一二高明有志之士,愤发修谱,鼓励族众勉出银费,辑成谱牒,刊以大版,印以卷素,家各藏守一部,一时咸称有礼,而彼族顿为增光。……夫理学祖,主敬存诚,不愧屋漏,礼门义路,宾祭见承,而忍令子孙数传之后,世次尊卑,顿尔混淆,人道乖违,孰大于是耶?③正是由于修谱对于宗族声望的提高作用,宗源才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而宗族声望的提高,无疑会使本族在地方上更有发言权,这对于本族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当然是有好处的。

三、 宗族整合面相之二:宗族之内的权威
    在讨论了郭氏宗族成立的外部环境之后,我们仍要将主要目光投向宗族的内部,毕竟,宗族的成立是内部整合的结果,所有外部的影响都必须得到内部的回应才可能促使作为社会组织的宗族得以最终确立。我们首先来看看到底是谁在宗族整合过程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其原因又何在。
    通过上面郭氏宗族的简介,我们已经知道有知易、宗松、宗源等人先后进行了收族活动,直至维显及存恺兄弟之时公产、祠堂、宗谱等宗族组织形成的标志物才得以完成。不可否认,知易等人先前的努力对于以后收族者奠定了基础,但我们仍然要问为什么是维显等人才最终获得成功呢?这就涉及到权威的地方性问题。通常认为,士绅在宗族乃至地方社会中处于领导地位,按照张仲礼的分类,士绅按功名的高低可分为上层绅士与下层绅士两大类,前者拥有举人、进士等高级功名并出任官职,后者则指拥有生员等低级功名的读书人④。依此分类,郭庆和郭知易均属于上层绅士的阶层,在其致仕回乡之后理应在宗族及乡村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然而我们看到,郭庆并没有进行多少收族的努力,这可能与其个人的心性有关。
    郭知易返乡之后拥有着较高的声望,并且也认识到修谱的重要性,何以他的努力仍然收效甚微呢?其弟子柴应乾的说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点启示,柴氏评论道:“郭族富而吾师犹甘贫,郭族贵而吾师不忘贱”①,答案就在于知易为官清廉,并没有太多的积蓄,而且他的主要作为均在为官之时,回乡之后并没有给本族及当地带来太多的利益,因此他的努力的成效也只能达到一定的程度,不可能真正的完成收族举措。宗松十二岁即丧失父亲,年十九而“人众事繁,家计渐落”②,宗松本人也只是靠授馆收徒的一介寒儒,其不获成功自不待言。至于宗源,由于远离祖地,即使凭借其子维本中举给宗族所带来的荣耀,毕竟对宗族聚居之地的影响不大,因此也只能屡遭碰壁了。维显出身于受士人所鄙视的吏员阶层,按张仲礼的分类,更是不属于士绅阶层,然而由于吏员往往掌握着实际的事权,使得他们成为了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维显在为吏期间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关系以及办事的能力,这使得他拥有了成为宗族乃至地方中权威的基础。对本族而言,他能够促使驻防歧亭的黄州府同知出示禁约,以保护其祖墓免受其他族人的侵挖,从而向族人显示其能量的强大。③
    不仅如此,据其传记称:“先是,族有荒洲,与他姓叠争未绍,公乃与争者约,杯酒谈笑间,绍归数十亩,至是尽捐入祠,以为禋祀供奉”④,此事既显示了维显的办事能力,更为宗族谋求了福利,而且在修祠之初,他能先垫付银两以购买砖瓦材料,此举更得人心。对于地方事务,维显同样勇于任事,传记称⑤其于乡党中一切有可补益事,尤必极力兴举。里有巨盗,室拟素封,家颇自肆,白昼夺人牛马,乡人苦之,无敢与较者。公乃与众约,默请于邑宰黄公,辑获之,盗乃力讼其诬,经数载,其害始除,人以为快。村之东有大溪焉,隔绝通衢,行旅病之,公倡建巨桥,环拱十数丈,为至今利。
    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界定,“权威”可以分为三类:神异性权威(charisma)、传统权威(tradition)与科层式权威(bureaucracy)。“神异性权威”,指的是个人利用创造对众人的福利获得声望,从而具有一定的支配力量和尊严,由于此种权威不经政府界定和干预,因此韦伯又称其为“自然权威”;“传统的权威”,指的是某种制度在长期的存在中,逐步获得公众的承认,成为具有象征力、道德和行为约束力的存在;“科层的权威”,其力量来自于正的官府以及工作单位上级的任命,以行政等级为其存在基础,涉及制度的建制,因此是官僚式的。⑥维显拥有的正类似于韦伯所谓之“自然权威”。其实,从基层社会普通民众的角度来看,能够使他们产生畏惧,或者可以为他们带来实际的好处,均可称之为权威,这就是笔者所言之“权威的地方性”。
   与维显相比,知易的官职非谓不高也,但正是缺乏这种“地方性”的作为,使其功效就大打折扣了。以往论者均强调士绅在地方事务上的重要性,而郭氏的个案则显示了处于地方支配地位的不仅包括士绅,更有着其他拥有财势而又敢于任事的各种力量,他们共同左右着地方社会的运作。考取功名,进入士绅阶层,从而具有国家所认可的权威地位仍然是乡村中每一个人的梦想,维显同样认识到这对于他的直系后代能得以长久发展的益处,于是努力培养子孙治学。在翰林院检讨潘光烈为其曾孙存怡所作的传记中就描写了他受到的督责之严:“公先辈苦心读书人也,屡拔前矛,而卒难后效,恨留书债,亟望儿还。公虽学日益富而尊人课日益严,至七八龄时,五经四书早已烂熟,奈尊人期望过急,督责略不稍宽,以至灵机渐没,益撄父志,日受楚挞,尝至数十数百而不已”⑦
   存恺、存怡虽仍未获取功名,然而继承自祖辈的财富、声望以及他们仍能以宗族及地方公益为己任,使得他们的这种根植于地方的权威性同样有效,从而得以完成修谱重任。在宗族尚处于涣散之时,就有了户长一职,我们目前无法确定户长之称最初设于何时,或许应从立户之初的户主处追起,那么,这种一户之长在宗族整合过程中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该看看户长的性质到底如何。林济、杨国安指出早期的户长只是血缘群体与官府联系的中介人,他们均以罗田为例,指出直至康熙年间,户首仍掌握着向官府开报丁口的权力,林济同时强调,户长在宗族由血缘群体向宗族组织过渡中也起了一定作用①
     他们的看法可谓切中要害。整体来看,早期户长的这种类似于里甲长的职役色彩,到了后期逐步演变成能够统筹族内事务,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族长,这个变化过程同样昭示着国家政策对于地方社会的影响。三店地区的《梅氏宗谱》称:“户长之立,临以祖宗,约束孙子,视法堂之威刑、官衙之劝戒,更有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之实效,须择厚重公正者为之,以毋废厥职。”②某种时候,正是因为能够“视法堂之威刑、官衙之劝戒”,户长才具有了“临以祖宗,约束孙子”的权力,这也正印证了当地老人回忆的户长要有名望,特别是官府要知道,说话能够算数的说法。三店董氏宗族的户长董正鹏的例子可能会更好的说明这一问题,董正鹏在为本族所修之谱所作的序言中说道:鹏于光绪已亥年(1899)奉邑侯杨公谕,充当户首,责以督催钱粮,约束子弟,与夫排难解纷为事也。然钱粮不待督催而早完矣,子弟无烦约束而自谨矣,且敦睦为风,退让成俗,又无难之可排,纷之可解矣。……无如谱牒一事尚未纂修……今虎臣兄颇费辛勤,已将历代宗支辑成卷帙,展阅之下,实获我心,族中诸公亦无不喜形于色,怂恿付梓,推鹏以为督修,鹏自知秉性迂拙,胜任恐难快愉,意欲别选高明以董此役,诸公曰:督修谱牒,此正户首事,安得诿为异人任哉?窃以义无可辞,不能不加以策励。③董氏之谱虽由他人主笔,然户众皆以督修为户首之责,董正鹏的话显示,这正是由于他拥有了来自知县谕令这种官府威权的支持。
  至民国时期,有些宗族之户长甚至拥有了从族内业产买卖中提成的特权,三店《谢氏宗谱》即称:“我族户首,向无辛劳,今公同议定族内有买卖业产,无论户首在场与否,均先提起正中一分,存交户首,此系以利行义,并非假公济私,隐匿者,查出倍罚。”④与黄冈整体的趋势有所不同,在郭氏的个案中户长并没有成为主导力量,何以如此呢?归根结底,仍在于国家的户籍制度的影响。郭氏在同一始迁祖下分为了三户,相对于一户一族的情况,三户要统合为一个宗族,要克服的困难显然更大,于是由族内出现的一位强势人物来完成收族活动,可能较由户长担任此责更会让人容易接受一些。
    当然,强势人物仍然需要户长们的鼎力协助,共襄厥成。郭氏在道光年间宗谱修成之时,户长们以户首的名义所作的序言或许可以让我们一窥端倪:我云甫公由江西播跡于此,世序已近二十,子孙亦将千万,族云巨矣,谱之修急矣。昔在万历年间,墨渠公非不有成分支谱写本,同时踵效者不一而足,然皆各纪一房,各载一门,未尝综一族而记载之也。倘长此因仍旧事,不更张而统序之,正恐多历年所,弊端滋出,一本之谊,或视若外人,同姓之亲,或等诸异族者有矣。祥等久深此惧,屡欲修辑,所恨力不从心,迄无成局。今舜臣与弟兰熏(即存恺与存怡)守先人遗训,欲有以终其志事,聚族而谋,概然以为己任……祥等亦时参末议,同在监修之列。①

四、 宗族整合面相之三:宗族边界的界定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郭氏宗族具体的整合过程。宗族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历程,不仅由涣散走向整合如此,即使整合之后的宗族同样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宗族通过一次次的修谱与续谱,不断的界定着宗族的范围,明确着族内与族外、“我们”与“他们”的区别。
    其中,郭氏的个案就呈现出不断的摈弃与统合两个同时进行的过程:其不断摈弃的过程,要之皆以本地宗族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对象;而统合的过程,则呈现出以核心集团为主导,不断整合着各种不同的支系,乃至一些边缘群体的被吸纳。据载:一世祖郭云甫“原籍江西饶州府余干县枣树林大塘郭,始迁云梦县,明洪武初年,祖与昆弟虚甫、明甫二祖又复奉调入黄”②;又三世祖彦忠于 “洪武二十九年(1396)以人材选赴顺天府锦衣卫校尉,后以功升斧钺司”③;彦良“以闲吏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擢授辽东左卫百户”④,显然,郭氏迁居初期当与军户有关。于志嘉指出:“明王朝成立以后,统一的事业仍不断的进行,每下一地都会招集降兵为军。已收集的各地若有旧势力之部队残余下来,亦会委任原管官回原籍收集,用以充军”,⑤这里我们已无法断定郭云甫及其弟是否属于这类军户移民,以及二世所立之户是否属于军户⑥,但彦忠与彦良两人及其后裔从属于明代军户系统当无疑问。其中彦忠之孙球仍返回本地居住,万历年间,郭知易纂修墨谱时,将彦忠与彦良两支的世系加以记载,至宗松续修墨谱时,却完全不提此两支的情况,甚至连居于本地的郭球之支系也只字不提,致使道光八年(1828)创修宗谱之时,存恺发出感慨:“球公世系颇见蕃盛。
     墨祖(郭知易)老谱仅编至十一代,想必于十一代后尚未及见,独不解(宗)松公续谱,与十一代仅隔一世,何以未及详明,岂此支渐次凌夷,尽归乌有欤?抑其后仍归顺天,远莫至之欤?顾又有疑者,”最后,还是存恺自己道出了原因:“或以其支既属军分,因不与之联世系欤?”⑦有关明清军户的研究均显示,军役的负担极其沉重,往往成为人们极力规避的对象,于志嘉在探讨卫所军户与原籍军户之间的关系时就曾指出:“不论从原籍分出去的是大宗或小宗,本诸认祖归宗的宗族伦理,只要有能力追溯出共同的祖先,统宗合谱是最理想的状况。然而,沉重的军役负担常常成为谱系断绝的直接因素,许多军户因为畏惧军役牵连,甚至不敢修谱”,⑧不管黄冈郭氏是否属于军户,割裂与属其血亲范围内的军户之间的联系,与于志嘉所论情出同由,因此这部分族人就很自然的被剔除于宗族的范围之外。两湖地区军户比例非常高,而郭氏的个案正好显示了这种政策对于一般民众生活的影响了。
     萧凤霞在对位于珠江三角洲的中山小榄镇的研究中,提出了“宗族观念下移”的概念,即“沙田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和多渠道的财富来源,使这个地区有可能较快的分化出许多宗支房派……亦即是宗族的‘分化’的过程。然而,当这种分化到一定程度时,为了向对手显示实力,又有必要经常的巩固和加强在同一始祖荫庇下的宗族联盟。这是一种既符合士大夫文化传统,又不违背政治规范并被积极采用的组织手段。”①
   黄冈郭氏与之有类似的地方:明初即分为郭成与郭玉两支,至万历年间又形成了成一、成二与玉分三大支系,乾隆年间三支才在郭维显的倡议下共建同一始祖的祠堂。所不同的是,成分在万历年间的分户除与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关系,两次“分化”更主要的是由于国家户籍制度的影响所致,更大的区别在于,将郭氏的“分化”称为“血缘群体的分化”似乎更恰当一些,毕竟此时的郭氏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族。然而,在同一户名下繁衍的血缘群体还是要更具凝聚力一些,与郭氏相邻的丁氏谱中就因为户名不同而认为两个丁姓并不同宗:②今之统言丁氏为老户者,抑何不察户名之各异,门差之不同乎?其所谓老户者,乃万家衖东北,元季丁普郎公之后,丁杰是也。迄今虽人丁凋谢,尝由元及明,累世书香,人盛财丰,称为望族。若余族始由某处,入籍郭家新寨,续迁左家桥,后迁于兹。余于乾隆二十年(1755)往城应试,带完国租,尝见户房册书,一户丁炎,花户某某,一户丁杰,花户某某。观户名之各异,同姓不同宗可知矣。又丁杰则门差独任,丁炎与胡、朱、喻、万,五姓共当差。观门差之不同,其不同宗又可知矣。至于祖坟各有其处,不独无公共之坟,并无合棺并墓之坟,其所以称为同姓者,但因居处甚近,往来之际,大小长幼,彼此相称故也。若竟以为同宗,统而言之老户,何其谬哉。 丁氏因属老户,是否为同一始祖所繁衍,族人已不确知,所以族内读书人才有此疑问,郭氏则有可以共同追认的始迁祖,即使这并非事实,但仍为族人所深信,因此在宗族成立之时,仍可联合各户。
   然而,处于血缘群体时期的各户仍然各自独立发展,并且这种趋势将可能产生一户一族的模式。如郭知易所修之谱只包括了成分。即使是同由成分分户而来的成一、成二两支,同样存在这种趋势,就在郭宗源致力于宗谱修纂的同时,成一分亦有人开始编修本支谱牒,宗源在乾隆十七年(1752)记曰:“又尝微窥成一分中,有各纂其谱,不相扶同之意,然果能纂修彼分,不至废坠,亦老人所甚愿望,何分彼此”③
     同样,成、玉两分在十一代以前各自独立发展,《宗谱》曰:“(玉分)十一代以前与我成分来往隔绝,各自为派,故墨祖创谱未录其支,(维)昌公续谱亦未采入,因于序首啧有烦言,后之人倡而和之,遂以为口实,而郭成、郭玉日益阔疏。迄我曾祖峻公督修祠宇,考其世系,始与合祠,以昭睦族。今又纂修谱牒,议者多以前代未经合谱为言,但既合祠,安得不与合谱?道光甲申岁,约其填注各支,录部缴阅,分看合看,井井可观,余等按步就班,总成卷帙,前此固未及考,而今则条理分明矣。”④从这段记载来看,维昌的合谱努力反而使得成、玉两支的分歧越来越大了。维昌在谱中并未有传记,可见其声望并不显著,大概正是这种权威性的不够,使得真正能够完成宗族整合的重任落在了族内当时的风云人物——维显的手中了。
    统合了属于郭云甫后裔的成一、成二及玉分等郭氏宗族,或许我们可以作一个推测,若是宗族自身发展的历程没有被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各种政策所打断,可能会进一步联合与郭云甫同迁本地的虚甫、明甫二人的后人,至少是其弟明甫之后,居于离此地不远的石屋山区的希秀一支。
    事实上,修谱者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意识,在创修宗谱之时,就将希秀后裔的户族  ——郭秀于乾隆十年的修谱及乾隆九年修祠的序言收入其中①。通常,宗族组织壮大的一般途径,就是不断的联合更大的血缘范围内的族人,到后来,甚至以同姓为标准而进行联宗。当然,并不是每一个宗族都能够走到这一步,这仍取决于如何解决各种族内与族际的矛盾。在郭云甫后裔中,成分很明显的由于人众势大而处于主导地位,而郭秀则与玉分不同,他们更早的完成了收族活动,与成分的力量对比并不处于劣势,这种情况下的联合所涉及的问题就更加复杂了。另外,宗族组织仍有其发展的极限,仅从族内来看,由于组织的不断壮大,随之而来的各种权力斗争就将有可能制约着组织的进一步扩展。与萧凤霞所论之情有所区别的地方是,郭氏在以同一始祖整合的宗族成立之后,族内的各个分支才大规模的开始了各支私祖的祭祀组织的建设,这大概是因为联合宗族的努力使族人增加了敬祖的观念,而且看到了宗族作为团体的竞争优势。同时,就应该有出于宗族内部的权力斗争的需要,当郭氏宗族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以更近的血缘关系联合起来,对他们在族中的地位将更加有利。但我们仍然不能忽视精英人物在这些组织建设中的意图,他们看到了通过热心宗族事务,可以获得声望的抬升,并且亦可在族内占据一定的发言权,因此也致力于这些建设,如中腰塆支祠的建设首领为彬祥、彬宜、坤元、世仪、公望等五人,他们就声称:“建此祠等,仆等五人之微劳也,所有祠中事务,议定归五人后嗣经管,他房不得与闻。”②
    当然,这种组织内分支的建设仍是在同一宗族认同下的活动,这或许就是宗族不断统合壮大之后的一个结果。统合了成一、成二与玉分三支的郭氏宗族成为了当地首屈一指的巨族③,族内的公产也获得了有效的扩充,其中一个扩充途径就是通过收取钱财或田产等为代价,以允许去世族人的牌位进入祠堂而受到全族的供奉。这正是由于此时的宗族已经成为不仅是祭祀祖先的血缘群体,而且更是统治族人、有时亦是救助部分贫困族人的社会组织的表现。血缘关系当然是宗族认同的基础,然而某些其它弱小的群体亦可通过对血缘的附会,而被宗族组织所吸纳,从而受到强势群体的支配。如距郭氏聚居之地十数里之遥的郭家塆,就被吸纳入宗族组织中,《宗谱》记曰:郭家塆者,相传以为玉族一分。昔余曾祖督修祠宇,议刊列祖木主,佥曰:“宜粟不忘本”,而斯塆实供奉之。比来修辑宗谱,相约各亲各支,刻期缴薄,即山川修阻,亦渐次伻来,矧伊介在密迩,催单屡次,曾不一通世系。丙戌(1826)复命弟祺及族元公同往采访,乃知伊塆明季遭兵火之变,老谱失传,十二代以前颇多刺谬,迁于何年,来于何自,派于何出,渺不及知。成分耶?玉分耶?何今是而昔非耶?第渠簿首有讳见吾公者,其曾孙辈皆承字派,而玉分文朝祖后世寓公亦讳见吾,其后尤多承字辈派,是伊已属玉分亲支,亦可无疑。特以世系中断,莫可寻源竟委耳。但修祠既与连合矣,今虽不敢妄为串凿,从而乱之,亦何敢掩其先德,忍而弃之。爰就所开,刊诸谱后,仍讹踵谬,不赞一词,以见郭公夏五之意。
    其传疑者,正所以征信斯谱者也,后有智者能联而贯之,是所厚望。④文中对郭家塆的血缘做了近乎推测性的判断,修谱者还希望后人能够将这一判断更加自圆其说,正显示出血缘关系在宗族中已成为了一种组织整合的手段,真实的血缘关系可以,通过附会攀援的血缘关系同样也是有效的。有关郭氏宗族的摈弃与统合过程中一个极富对照色彩的例子,就是本地宗族对四川不同的两支族人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每一个宗族都有人离开聚居地外迁他处谋生,对于这部分族人,只要是有条件,本地宗族都会努力的将之纳入谱中,以示对于同一血缘关系的重视,然而出于利益的考虑,本地宗族似乎更加欢迎那些在外获得成功的族人,对于那些与本地宗族存在利益纠葛的族人,就有可能将之摒除于宗族之外了。
      郭氏即有大量的族人迁居四川,迁居于四川云阳县云安厂的族人通过加工贩卖井盐而获利颇丰,当太平天国义军切断了两湖地区的淮盐供应时,他们更是以此为契机而成为了巨富。同治年间,本地宗族欲再次续谱,然而由于太平天国运动及捻军起义等战乱的破坏,面临资金困难,于是存恺之孙启宇前往四川寻求其赞助,数月之后云安厂族人携巨款前来,助成续谱。①此举得到了本地宗族的盛赞,并使得迁居云安厂的族人与本地宗族的联系更加紧密,以后本地的历次续谱,均将其作为重要内容而予以记载。相反,迁居四川江北县静观厂的族人就是另外一种境况了。
    民国二十一年(1932),静观厂郭氏从云安厂处得知黄冈老祠续谱之事,于是致函黄冈郭氏,称其祖郭之文系康熙年间由黄冈县庶安乡郭家庙岩门社郭家寨迁来,“故将所买田业,交讬郭载朝经营,每年收租,以作楚地宗祠祭祀之用,转讬徐、朱二亲同为照理”,因此请老祠代查“黄冈族谱有无郭载朝其人否,郭载朝现时有无后嗣可考否,郭载朝经营郭之文所讬产业现时仍作楚地祭祀否”等等问题,并且因为怕老祠引起误会而再三申明:“以上所云请求调查郭载朝管理郭之文所讬产业及载朝有无后嗣可考等语,纯系藉此事实,以好清查真实根据,并无心怀觊觎,别有妄想也”。②黄冈本地宗族覆函承认其“更信出自吾籍,疑义全无”,然而对于郭之文留有产业则不予承认,并对静观厂的再次来函置之不理,由此而断绝了与之的联系。这两个事例虽然都是针对外地族人,但由此而反映出的有关宗族统合与摈弃过程中所采取的立场则是相通的,宗族的组织化过程,正是从血缘群体蜕变为利益集团的过程。


五、 结论


     有关明清时期宗族组织化的研究中,郑振满指出在宋以后宗族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而且始终起作用的因素,并不是祠堂、族谱及族田三大“要素”,而是各种形式的祭祖活动,祭祖习俗应视为宗族组织的首要依据③;科大卫与刘志伟强调了宗族礼仪的推广对宗族发展的重要性④;常建华则指出国家推行乡约促使了宗族的组织化⑤。与以上诸位先生相比,笔者以谱牒为中心,将考察的目光主要放在了宗族的内部,通过历次的修谱,宗族的边界得以不断的调整,血缘关系已不再是界定宗族的唯一条件了,某种特殊时候,在利益的驱动下,血缘关系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此,考察宗族发展的历程,显然不能忽视利益因素的巨大影响力。
    从郭氏的个案中,我们看到各种地方精英,而不仅仅是士大夫在宗族整合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原因就在于“权威的地方性”,从基层社会普通民众的角度来看,能够使他们产生畏惧,或者可以为他们带来实际的好处,均可称之为权威。以往论者均强调士绅在地方事务上的重要性,然而这一个案则显示出处于地方支配地位的不仅包括士绅,更有着其他拥有财势而又敢于任事的各种力量,他们共同左右着地方社会的运作。当然,作为个案的探讨,永远都存在着特殊性与普遍性问题的纠缠,笔者只是努力希望通过这一个案来揭示“一些在历史上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之下,人们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最基本的行事方式,特别是要办成事时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规矩”,以便“我们对这个社会的内在的运行机制,就会多一分‘理解之同情’” ①
    然而,因笔者的学力所限,尚不能达到这一高度,如本文还来不及探讨诸如举水堤防的修筑对于宗族的影响、郭氏与其他宗族的通婚状况对于本族的影响等显然与其组织化相关的问题,这些只希望留待以后的进一步研究来解决。                                                     


《郭氏宗谱》首卷二,“续谱告竣序”(民国二十二年四修,活字本)。
《郭氏宗谱》首卷二,“第四次续谱四川静观厂来函一”(民国二十二年四修,活字本)。
郑振满:《宋以后福建的祭祖习俗与宗族组织》,载《厦门大学学报》1987 年增刊。
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载《历史研究》2000 年第 3 期。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页 258-307,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年。         














发表于 2014-1-3 22: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分析得比较透彻,在宗族整合中起主导作用的关键是各种地方精英!黄冈这一枝跟我们没有共修,不知是否是子仪公之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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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4 11: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郭云甫这个人名我先父经常提到,在古武汉郭云甫有很多生意。说他有一条生意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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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4 11: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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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6 11: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可惜我支仍不能归宗认祖,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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