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95|回复: 2

女子被刮蹭倒地索赔500万 包括两女儿留学费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5 19: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淮安的朱女士骑电动车不小心把一位骑自行车的女士刮蹭倒地,虽然又是去医院又是去照顾,但是最后还是闹到了法院。对方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500万元,其中竟然包括对方两个女儿出国留学的费用。

  见碰了人,朱文波赶紧将对方送到了医院,经过检查,张迎慧为轻微的软组织损伤,不构成伤残,医生只是建议回家休养一周。朱文波回忆:“张迎慧说我要伺候她一周,她跟她男人离婚了,没人照顾她。”接下来的一周,朱文波赶到了张迎慧家里,当了一周的贴身小保姆,饮食起居,洗衣洗澡,家里内外全包了。本以为没事了,但是一周以后,张迎慧还是不愿意去交警大队结案,她说自己的膝盖一直没有好,还向朱文波列出了一项多达13项的索赔清单,总额超过了500万元。

  在清单中,张迎慧列出:医疗费10071.7元,财产损失费150元,交通费2265元,律师费3000元,后续治疗费90万元,误工费90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0万元,残疾赔偿金80万元,护理费70万元,营养费30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35万元,后续交通费30万元,其他损失40万元。

  对于这张清单,朱文波无奈地说:“一个款项就是说她被我撞了,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了。然后说人平均年龄到82岁,她现在才40多岁,还有40几年,每年递增5%。她两个女儿在淮中上学,叫我把她送到美国留学,要等到研究生都上完,说这个500万还不够。”

  张迎慧则解释说:“五百万是我提出来的,我没办法呀。”

  2012年3月1日,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不予支持原告请求,张迎慧不服,又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随后中院二审裁定不支持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健说:“通过我们二审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8600余元的诉讼请求,原告应该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26000多元,总计原告倒欠17000余元。”
发表于 2012-11-25 20: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钱如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5 20: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着碰瓷的可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地图|手机版|发展基金|公安部备案号:34022202000084|郭氏网(始建于2006年)版权所有 ( 皖ICP备13000936号-3 )

GMT+8, 2026-3-18 04:48 , Processed in 0.024390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