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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基层法官的坚守 郭兴利背着背篼下乡开庭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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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3: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郭立原 于 2014-12-23 13: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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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兴利,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参加工作23年来,用背篼背着国徽和卷宗深入辖区巡回办案,足迹踏遍了法庭辖区15个乡镇600多平方公里,个人办案2450余件,案件调解率在90%以上,创下审判、执行23年“零”差错的纪录,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背篼法官”。郭兴利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劳动模范”、“感动广元十大人物”等30多项荣誉称号。2013年9月29日,四川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向郭兴利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向郭兴利学习活动。(郭兴利事迹详见本报2011年10月11日第五版、2013年9月1日第一版)

    人物感言

    背着“背篼”下乡办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诉累,能把司法的温暖传递到基层,能在和群众的近距离沟通中密切干群关系,虽然自己会多些艰辛、多些付出,但法官多动腿,群众就能少跑路,老百姓在我们实实在在的付出中得到了实惠,辖区因为我们的付出更加宁静而美丽。二十多年的法庭工作经历,让我与辖区的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情谊。群众的智慧和厚爱更是我成长进步的沃土。现在,大家都称我为“背篼法官”,我觉得这是群众对我的最高评价,也是对我的期望和鞭策。二十多年来,党和国家更是给了我很多的荣誉和关怀,我感到很知足也很感恩。我今年已经55岁了,我要加倍努力地工作,在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中践行自己对法律的信仰、对人民的热爱。

    同事印象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院长邓家洪:作为一名来自基层、农村的法官,郭兴利能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和称赞,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在心里、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中,为让群众少跑路,宁可自己多动腿,他23年如一日,背着“背篼”入乡办案,实现了办案“零差错”。

    他的事迹具体、生动、可观、可学,我们要把他的这种工作作风和精神发扬光大,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来提升和改进我们的工作,增加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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