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泽州义民官郭谅初考
位于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中三村的明朝石碑记载了义民郭谅的义举,碑文如下:敕山西泽州民郭谅
国家施仁养民为首,尔能出杂粮二千一十石用助赈济。有司以开朕用嘉之。今特赐敕奖谕劳以羊酒旌为义民,仍免本户杂役差后四年尚允蹈忠厚表励乡俗,用副朝廷褒嘉之意,钦哉故敕。
正统六年三月十二日
据查,明朝一石为59.2公斤,二千一十石合118992公斤,即119吨,容量20吨的卡车都需要6辆来运输。这在灾荒之年,可以救活上万人,是多么伟大的义举。但是,不知何故,这一壮举被远在千里之外的河北东光县,记录在"东光县志"里,原文为:
友谅,东光人,正统六年岁荒,出粟千余石,赈济饥民,有司以闻,特赐旌奖。又修儒学邑治,其他义施不能尽录。子七名,涛者任膚施知县,曾孙兴治中进士。在这短短的记录里,就有5处错误: 1. 义民的名字是郭谅,而非郭友谅; 2. 捐献粮食二千余石,不是千余石; 3. 根据石刻郭氏宗谱记载,郭谅育3子,分别叫郭铭,郭聪,郭俊,而郭涛是其侄子; 4.郭谅的曾孙里,没有叫郭兴之人; 5. 明朝根本不存在治中年号。
辛苦了。应把图片也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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