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湘金霞山沙头郭氏”十修谱郭凯南欺世盗名!
郭凯南派名振鳄。曾是公职人员,号称研究生。曾任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制办主任。那么他对法律上的问题就比一般的人懂得多,但是他却在欺世盗名! 我经过几天才设计完成的“元末至二十二世纪干支,公元纪年与帝王纪年对照表,时辰表”,我也曾传了给他,并且发在了“中湘金霞山沙头郭氏”QQ群中,竟被他欺世盗名,署上他的名字,成了他的作品!下面是他和我的对话。
从这个对话中可以看到,他曾经说了我做的这个表“设计很不错,眉目清秀。如果作资料存谱,要朔及到东皋公年代就最好!”我答应了,便重新从东皋公所处年代开始重新设计。并且我也重新传了给他,后来我也发在了“中湘金霞山沙头郭氏”QQ群中,现在他却将这个表附在了我们沙头郭氏的十修谱中,署成是他设计制作的。
本帖最后由 湖北郭志国 于 2014-1-11 18:43 编辑
尊重人是起码的道德要求!在宗谱中可以录用,但必须征得当事人的认可才好! 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 不论是任何人,剽窃别人的成果都是可耻的,何况是宗亲间呢!这种可鄙的行为会永远被大众所蔑视的。 铜味仍然十足。 本帖最后由 九可可 于 2014-1-11 15:37 编辑
放在家谱中同为后人积善,行为虽下妥,也不那么严重.名则虚也,善则实也.积名可气,积善可谅. 本帖最后由 九可可 于 2014-1-13 10:02 编辑
九可可 发表于 2014-1-11 15:24
放在家谱中同为后人积善,行为虽下妥,也不那么严重.名则虚也,善则实也.积名可气,积善可谅.
归根结底还是名.不把"名"看得那么重也是一种超脫和境界.曾国蕃处理家事有封家书中写道:"千里寄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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